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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00萬人注意!健保9/1放寬「1常見疾病」用藥,105萬人受惠、22.8億元買單

國內高血脂患者注意,健保降血脂藥物給付規定將迎來重大調整。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降血脂藥物給付規定,新制自9月1日起正式生效,依照動脈粥狀硬化心血管疾病(ASCVD)風險程度,重新訂定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俗稱壞膽固醇)的起始治療值與治療目標。據《聯合報》8月31日報導,衛福部統計國內高血脂患者約500萬多人,18歲以上成人約每4人就有1人有高血脂問題;健保署副署長顏家瑞表示,此次新制預計挹注22.8億元,約105萬人受惠。

健保9/1放寬降血脂藥物給付,105萬人受惠

健保署於7月28日公告「異動降血脂藥品支付價格及修訂其藥品給付規定」,發文字號為健保審字第1150671962號。官方修訂對照表明載,新版「全民健康保險降膽固醇藥物給付規定」自2026年9月1日起生效。

據《聯合報》報導,顏家瑞表示,健保署為推動動脈粥狀硬化心血管疾病預防及血脂照護,邀集9大相關醫學會制定「2025台灣血脂管理臨床路徑共識」,並盤點相關藥品給付規定,依ASCVD風險等級分階段調整LDL-C起始治療值及治療目標。也就是說,新制進一步依患者ASCVD風險程度細分治療標準,不同風險族群適用不同的LDL-C治療門檻,讓高風險患者能更早接受治療。

膽固醇多少可以開始治療?新制分6個風險等級

依健保署正式公告,新制依ASCVD風險分為「極高風險、非常高風險、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及「0項心血管風險因子」6個等級。其中,極高風險患者的LDL-C起始藥物治療值為55mg/dL;非常高風險為70mg/dL;高風險為100mg/dL;中風險為115mg/dL;低風險為130mg/dL;0項心血管風險因子則為160mg/dL。

在治療方式上,極高風險、非常高風險患者可在處置可改善的心血管風險因子時同步進行藥物治療;高風險患者則採生活型態改變與藥物治療並行。中、低風險族群給藥前原則上須先進行3至6個月生活型態改善,並處置心血管風險因子,再依血脂控制情況決定是否進一步使用藥物。

0項心血管風險因子也放寬,門檻從190降至160

此次與一般民眾關係較直接的一項改變,就是「0項心血管風險因子」族群的起始治療門檻也下修。這類患者過去LDL-C須高於190mg/dL才符合起始治療門檻,新制則是在先進行3至6個月生活型態改善後,將起始治療值放寬至160mg/dL,治療目標為低於160mg/dL。

不過,「0項心血管風險因子」並不等同於「沒有三高」。依健保署公告,心血管風險因子包括高血壓;男性45歲以上、女性55歲以上;早發性冠心病家族史;HDL-C偏低;抽菸,以及代謝症候群。因此,即使沒有心肌梗塞或中風病史,也可能因年齡、血壓、抽菸等條件,被歸入不同風險等級。

糖尿病、特定慢性腎臟病患者列高風險,LDL-C達100即可治療

哪些人屬於「高風險」?健保署正式公告明確列出,包括糖尿病患者,以及進入透析治療前、尿白蛋白/肌酸酐比值(UACR)達30mg/g以上,或腎絲球過濾率(eGFR)低於60mL/min/1.73m²且至少持續3個月的慢性腎臟病患者。此外,LDL-C本身達190mg/dL以上,或冠狀動脈鈣化分數(CAC)達400以上者,也列入高風險族群。這類患者的LDL-C起始治療值為100mg/dL。

至於非常高風險者,則包括經臨床檢查確診動脈粥狀硬化心血管疾病者,例如有急性冠心症病史、曾接受心導管介入治療或冠狀動脈繞道手術,以及符合特定條件的缺血性中風、周邊動脈疾病患者等。極高風險的條件更加嚴格,例如冠狀動脈疾病患者若合併1年內曾發生心肌梗塞、有2次以上心肌梗塞病史、多支冠狀動脈阻塞,或急性冠心症合併糖尿病等情況,即可能被列為極高風險。

台大醫師:降低壞膽固醇,是減少心血管疾病關鍵

這次健保給付放寬,也獲得心臟科醫師正面看待。據《聯合報》報導,中華民國心臟學會監事、台大醫院心臟血管科主任王宗道表示,膽固醇升高是造成血管堵塞的重要原因,而降低LDL-C對減少心血管疾病發生具有關鍵地位,也已成為國際治療共識。

王宗道指出,過去臨床上曾遇到已有心血管疾病或血管壁出現斑塊的患者,但因LDL-C未達健保給付標準,醫師在用藥上受到限制。此次放寬治療標準後,可望讓相關患者更容易依實際心血管風險接受適當治療。

第一線藥效果不佳,部分患者加藥不用再等3個月

除了降低治療門檻,這次新制還縮短部分患者調整藥物的等待時間。健保署公告顯示,原發性高膽固醇血症等符合規定的患者,如果使用statin類藥物單一治療6至8周仍未達治療目標,可合併使用ezetimibe;舊制原則上須使用statin單一治療3個月未達目標後,才能合併使用。

不過,官方文件也特別列出部分ezetimibe藥品,仍須使用statin類藥物單一治療3個月未達目標,才能併用,因此並非所有患者、所有藥品都一律縮短成6至8周。在追蹤方面,健保署也訂出更明確的時間。極高、非常高及高風險患者接受起始治療約6至8周後,須檢測血脂是否達標;若更動治療,則應於1至3個月內再次追蹤。血脂達標並穩定後,仍須依風險程度定期追蹤。

首波擴增57項降血脂藥,後續還有130項

除了改變治療門檻,健保署也將分階段擴增降血脂藥物給付規定。顏家瑞表示,今年6月藥物共同擬訂會議決議,將分階段擴增statin、ezetimibe,以及含ezetimibe、statin類複方製劑等降血脂藥物的給付規定,第一階段先擴增57項,後續預計再擴增130項,希望於明年上半年逐步讓降血脂藥品給付規定與臨床治療指引接軌。

高血脂常沒明顯症狀,成人約每4人就有1人

高血脂容易被忽略的一大原因,就是早期往往沒有明顯症狀。LDL-C俗稱「壞膽固醇」,若長期偏高,容易累積在動脈血管壁,增加血管阻塞以及心肌梗塞、缺血性腦中風等心血管疾病風險。衛福部統計,國內高血脂患者約500萬多人,18歲以上成年人約每4人就有1人有高血脂問題。此次健保新制預計挹注22.8億元、約105萬人受惠,對原本因未達舊制給付標準而無法及早接受藥物治療的高風險患者,影響尤其直接。

需要提醒的是,9月1日新制上路並不代表只要健檢發現膽固醇超標,就一定符合健保降血脂藥物給付資格。患者仍須依LDL-C數值、ASCVD風險等級、既有疾病、心血管風險因子及實際使用藥物等條件,由醫師進行個別評估,民眾不宜自行停藥、換藥或調整劑量。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2026年7月28日「公告異動降血脂藥品支付價格及修訂其藥品給付規定」(健保審字第1150671962號)及「藥品給付規定修訂對照表」;《聯合報》2026年8月31日〈用藥新制/健保擴大降血脂藥物給付 六風險等級精準治療 9月1日上路〉,報導採訪健保署副署長顏家瑞、中華民國心臟學會監事暨台大醫院心臟血管科主任王宗道。

(本文轉載自風傳媒,原文連結: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60444